关于举办第二届国石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展示会的通知

日期:2005-05-10  来源:新疆宝玉石协会   作者:新疆宝玉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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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会员、玉雕工作者:
    去年,在第二届中国和田玉研讨会期间,成功举办了首届国石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展示会。会上征集到玉雕作品260余件。经评审小组认真审查,16件作品获优秀作品奖,获最佳工艺奖和最佳创意奖作品各26件,16件获优秀作品奖的作品被推荐参加"中国玉雕作品第三届天工奖评选。其中多件作品获奖。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疆玉雕业的发展和提高,决定今年继续举办国石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展范围
1、 凡是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均可参加展示;
2、 参展作品没有产权争议;
3、 参展作品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
康向上,在材质、体裁、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新疆当今玉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4、 已获国家级奖励的作品可参加展示,但不参加评奖。
二、 参展作品所需资料
1、 作品文字简介1份,包括名称、材质、尺寸、设计者、制作者、作品说明(如作品内容、典故、设计意图、用材特点、寓意等);
2、 提供每件作品5-7寸照片2张(参展作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资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展资格);
三、 展示和时间安排
1、 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开始在全疆征集作品(2005年4月20日到7月31日)
2、 作品初评(2005年8月1日-10日);由宝协评审组赴提供展品的单位遴选展品,确定后按规定时间送至筹备组布展;
3、 展示(2005年8月11日-20日暂定)入选作品,按参展要求,备齐各项资料后,由筹备组统一布展(展示还将专设新疆玉雕大师作品专台,新疆玉雕工艺师作品专台)
4、 评奖:由评审组根据作品的选材、设计风格、做工以及其艺术性,进行评定,优秀作品推荐 第四届天工奖评选.
四、 奖项的设立,设三个奖项
1、 优秀作品奖,属各方面较全面的作品;
2、 最佳创意奖;
3、 最佳工艺奖。
五、 组织领导:成立三个组
1、 成立领导小组,由宝协主要领导和玉石专业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
2、 筹备组,由主要企业和宝协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展品征集,展馆布置及展品保管等具体事项。
3、 评审组,由有关专家、玉雕大师及部分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评奖,并对有代表性的作品进行点评。
六、 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会员积极组织和推荐作品参展,新疆玉雕大师和玉雕工艺师争取人人有作品参展。
2、 参加展示者,每件作品收取一定的参展费,该费用作为展馆布置、安保和宣传用。
3、 展示时间为7-10天,请各玉雕企业组织员工前往参观。
4、 为扩大宣传面,除宝协在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外,请各会员单位通过自己的渠道进行宣传,争取更多的和田玉爱好者参观。
七、 展示地点:
    新疆地质矿产博物馆(暂定)。

          特此通知

                                                   新疆宝玉石协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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