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中国和田玉网商城玉器信息得到准确而真实的反映,提升商城竞争力、用户体验及销售转化率,特制定和田玉商城商品信息发布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和田玉网商城频道中展示销售的所有商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商品将不予在和田玉商城展示。
一、商品图片发布规范
1、发布商品图片规格要求: 800×800像素或1000×1000像素,不得出现拉伸变形压缩等非等比例缩放的情况;
2、每件商品需要发布3—6张不同角度展示商品细节的图片;
3、拍摄商品图片要求商品处于图片的中间位置,商品的第一张图片,应视商品规格的大小占据图片的比例要得当(商品与图片的视觉比例:大于1/6小于1/2);
4、拍摄出来的商品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曝光准确、色彩还原真实,拍摄背景尽量简洁而突出商品主体、不建议使用过多的拍摄道具。
符合商城规范的图片示例:
挂件类(小挂件) 提示:当玉器为小挂件,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1/3左右 | 挂件类(大挂件) 提示:当玉器为大挂件,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1/2左右 |
玉牌类(小玉牌) 提示:当玉器为小玉牌,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1/3左右 | 玉牌类(大玉牌) 提示:当玉器为大挂件,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1/2左右 |
玉牌类(玉把牌) 提示:当玉器为玉把牌,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3/4左右 | 手镯类 提示:当玉器为手镯,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3/4左右 |
摆件类 提示:当玉器为摆件类,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4/5左右 | 器皿类 提示:当玉器为器皿类,第一张图片的玉器, 应占画面宽高的4/5左右 |
重要提示:玉器不同于其他一般工业产品,他有特殊性和独有性,对于大多数个人用户来说属于比较陌生并且昂贵的商品,对每件玉器商品的认识与了解,更多的是借助于商品图片所呈现的视觉感官信息来获取,那么,准确而专业的商品图片就尤为重要,也是直接影响用户从浏览到购买转化的关键所在,所以,强烈建议玉器图片应由专业的摄影师来拍摄。
不符合商城规范的图片示例:
二、商品名称发布规范
1、玉雕商品名称表述: 和田玉类别+玉器分类+—玉雕商品名称
示例:
白玉 — 宽边手镯
黄玉牌 — 连年有余
糖白玉挂件 — 如意弥勒
白玉子料把件 — 貔貅 (和田玉产状确定是真实子料、并有相应特征时,可注明“子料”字样)
青玉摆件 — 吉祥太平
青白玉 — 薄胎雕花碗
2、镶嵌类商品名称表述:(贵金属)+和田玉类别 +玉器分类+—商品名称
示例:
(18K金)羊脂白玉挂件-佛
3、 原石材料名称表述: 和田玉类别+产状分类
示例:
白玉籽料
糖白玉山料
提示:商品名称表述要求准确、简洁,禁止在以上商品名称发布规范中加注其它信息,不得堆砌关键字,不得在商品名称中加”新品、促销”等字样。对商品的其它相关信息可以在商品的详情页面加以描述。
三、商品参数发布规范
1、商品参数包括价格(使用单位:人民币 元),重量(使用单位:克),尺寸规格(使用单位:厘米)。
2、建议在发布商品图片时连同商品的质检证书一起上传发布,商品的重量、规格参数与质检证书保持一致,避免不同计量工具产生的误差。
3、发布的商品价格要合理,不得明显虚高标价,建议明码实价,不打虚假折扣。
4、已销售的商品,需将商品下架或发布“已售出”信息。
以上商品信息发布规范请企业会员参照执行,中国和田玉网将对企业会员发布的商品先行审核,符合发布规范的商品将会展示在和田玉商城频道。对不符合本规范的商品,将不予审核显示到和田玉商城,只能在本企业店铺展示。
和田玉商城商品规范审核工作由中国和田玉网·北京服务中心的曲文辉负责,如对商品筛选审核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商品图片拍摄的问题,可以致电:010-66082183 ,或QQ:784053818
如需更多服务,请咨询中国和田玉网的客户服务专员:姜银银,电话:0514-87225756,QQ:11794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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