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饰品设计制作专项赛比赛规则
(一)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限提交一件(套)首饰及(或)摆件参加比赛。
2、玉首饰设计制作赛作品限手镯、手链、项链、戒指、挂件、吊坠、手把件。
3、参加玉饰品设计制作专项赛必须以实物参赛。
(二)选拔标准
1、主题明确,具有新颖性,玉首饰的设计要突显较强的个人风格与个性,符合首饰消费潮流,突出玉材质的华贵典雅特征和美感。
2、玉首饰要具有创新性、艺术性,注重实用性,用料合理。
3、玉摆件要在设计、材料、技艺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创新性;要因材施艺,做工精致,具有艺术观赏性。
(三)竞赛办法
1、初赛
(1)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选手的实物图片进行评审,确定初赛入围选手;
2、决赛
(1)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实物打分。
(2)评审委员会对决赛入围选手进行综合素质(作品理念自述、回答评委对个人作品提出的问题、艺术理论问答、宝玉石鉴定等)考评打分,按决赛总分确定获奖选手。
(3)从入围决赛开始,网民可通过中国工美集团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最受大众喜爱的玉饰品”活动。
(四)评分办法
玉饰品设计制作比赛总分均为100分。其中作品实物满分为80分,综合素质测评分20分。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7年3月15日
一、大赛意义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承办,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世界黄金协会、国际铂金协会、DTC钻石推广中心、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首饰专业委员会、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北京艺宝首饰公司协办以“创艺中国--新工艺、精技能”为主题的“‘老凤祥杯’中国首饰设计制作电视大奖赛”。通过这次全国性的大赛,旨在发掘一批创意超前、技艺精湛的首饰设计和制作人才;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促进中国首饰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首饰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同时,着力打造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饰优势品牌。本次大赛还得到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广东四会市人民政府深圳、深圳意大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以上协办、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二、大赛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总裁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大赛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奖赛的具体工作。
2、评审委员会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行业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大师,国家质量奖评委,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内专家,大赛参考教材编审人员等权威专家组成。
在决赛阶段,评审委员会还将增加全国主流时尚媒体知名人士参与评审工作。
3、监审组
由国资委、劳动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监审组对大赛规程及评委评判进行全程监督。
三、主题
创艺中国
“创艺中国”符合党中央提出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
根据这一主题,要求“创艺”作品既要大胆体现融入时代精神的创新理念、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又要突现“创艺”作品汲取古今、中西文化精髓的文化性和艺术性,展示作者修养与技能兼备的风采。
四、比赛内容
中国首饰设计制作电视大奖赛共设三个专项五类比赛内容:
1、贵金属及多维材质首饰设计制作专项赛,包括:
(1)贵金属首饰设计制作赛(含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的比赛内容)
(2) 多维材质首饰设计制作赛(除贵金属珠宝外的其他材质)
2、玉饰品设计制作专项赛,包括:
(1)玉首饰设计制作赛(手镯、手链、项链、戒指、挂件、吊坠、手把件)
(2)玉摆件设计制作赛 (玉器、皿,小型陈设玉器
3、首饰设计创意专项赛
五、参赛条件
凡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和企业均可报名参赛。个人参赛者包括从事首饰设计、制作的企业在职职工,工艺美术(或美术)工作者,业余爱好者,在校学生等;企业可派代表以企业的名义参赛;评委、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比赛地点
玉类专项赛设在广东省四会市,其它专项赛均设在北京。
七、表彰奖励
1、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设最佳制作奖5名,由劳动部授予“全国劳动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杯。在报劳动保障部批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经具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报批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贵金属首饰设计制作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奖励金额分别为金奖20000元、银奖8000元、铜奖3000元,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牌和证书。设优秀奖各7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奖牌和证书。
3、玉首饰设计制作赛、玉摆件设计制作赛----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奖励金额分别为金奖20000元、银奖8000元、铜奖3000元,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牌和证书。设优秀奖各7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奖牌和证书。
4、多维材质首饰设计制作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4000元、2000元,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牌和证书。设优秀奖各7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奖牌和证书。
5、首饰设计创意赛----设创意设计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4000元、2000元,获奖选手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励和获奖证书。设优秀奖5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奖牌和证书。
6、根据网上投票结果,决赛后将在全部首饰设计制作成品金奖、银奖、铜奖中产生“最受观众喜爱的创艺作品奖”1名,在全部玉饰品决赛作品中产生“最受大众喜爱的玉饰品奖”1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
7、组委会将从全程关注大赛,积极参与大赛网上投票,并最终猜中“最受大众喜爱的创艺作品”、“最受大众喜爱的玉饰品”任一获奖作品的网民中,摇取10名幸运网民,给予奖励。
8、对代表企业参赛并获得比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授予“企业伯乐奖”称号,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牌匾。
八、其它事宜
1、每位选手的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
2、对抄袭、仿冒、携取他人作品参加比赛的,除取消比赛资格外(已获奖的取消成绩),本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而有效的制度来确保大奖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奖赛监审委员会对大奖赛进行全程监督,有关公证单位将对初赛、决赛评分结果予以公证。
4、大奖赛的部分赛程及颁奖晚会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5、2007年8月30日前,入围决赛全部作品的对外展示统一由中国首饰设计制作电视大奖赛组委会组织进行。
6、在“老凤祥杯”中国首饰设计制作电视大奖赛颁奖晚会及2007年5月第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博览会--工艺美术馆,将辟专区展示获奖作品图稿及成品。
7、本次大赛的设计版权、制作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已制成的样品归自行制作的选手或承担制作的企业所有。
8、大赛组委会自新闻发布会后起接受报名,请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参加玉饰品设计制作专项赛的选手务必将报名表及实物图片寄至大赛组委会;参加其它专项赛的选手务必将报名表和参赛图纸寄至大赛组委会。
9、大赛组委会将电话通知初赛、决赛入围选手,参赛选手也可在中国工美集团大赛官方网站www.goalmark.com查询。
10、请参赛选手在中国工美集团大赛官方网站上下载报名表,或到当地工艺美术协会、参赛企业所取。报名表复印有效。
11、中国首饰设计制作电视大奖赛组委会享有本活动的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01号百盛写字楼八层
邮编:100031
联系人:田彤
电话:(010)66033839,(010)66012255-3225/3815
报名表一(参赛身份为个人):下载 报名表二(参赛身份为单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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