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玉器百花奖评选委员会批准成立玉器百花奖评选专家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及参评产品的特点,评出百花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最具文化创意奖。
二、参加评选范围
中国国内企业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合资、独资、合作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及个人设计、生产的产品,均可参加本次“百花奖”的评审。参评作品的类别包括:玉器摆件、饰品两大类产品。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第三届中国玉器“百花奖” 设玉器摆件、玉饰品两类奖项。分别评选:百花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最具文化创意奖及组织优秀奖若干项。
评选后,由有关领导、专家为获奖产品颁发证书,奖杯;获奖作品名单在《消费日报》、《中国改革报》、《财富珠宝》、《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通讯》等报刊杂志、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网站上进行公布;获奖作品将收录到《2008年全国玉器典藏集》,邀请参加全国玉器巡展活动,对获奖作者负责推荐参与“中国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工艺美术师”的评定,合格者颁发证书。
四、评比程序
1、初评:评选专家委员会对全部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围作品,将结果填入初评表中。个别不易移动的作品可请专家到现场提前预选,(每省市不能多于一件套)。
2、终评:经初评入围作品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评出各奖项获奖作品。
六、参评办法
1、申报方式:企业、个人自愿报名,或由地方协会推荐。
2、申报材料:填写参评报名表(附后)并加盖公章;提交作品设计说明(作品名称、设计思想、特点、销售情况);附专利证书复印件;附地方协会推荐意见书。
3、申报费用:无
4、申报时间:接到通知后15天以内为报送时间。
5、申报地点及联系人: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l 3号金孔雀B座6178室。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玉文化专业委员会。邮编100013
办公室电话: 0l0—68337886(刘灼), 010—64220927(王宝韧)
联系人:刘继亭 13901198927
王宝韧 13522893731
刘 灼 13801087939
(本文由 中国和田玉网 www.chinajade.cn 编辑整理提供,如需转载,请保留链接。)
上一篇:第九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
下一篇:奖牌藏品“奥运金镶玉牌”于近日发行